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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电信反垄断案三年败诉国有企业三年反垄断法不熟

时间:2023-03-22 00:38:13 科技观察

国家发改委对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反垄断调查尚未得出最终结果。在两家公司陆续提交整改报告后,有舆论认为,第一起针对央企的反垄断案将以“公司认错,政府终止调查”收场。徐昆林主任透露,曾被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已分别提交了最新的整改意见。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国家发改委正在评估两家公司是否全面履行承诺、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消除了涉嫌垄断行为的后果等,并将作出依法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决定。一段时间以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反垄断调查闹得沸沸扬扬,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业内人士分析,中国首起针对国有企业的反垄断案很可能以“企业认错,政府终止调查”收场。涉嫌垄断的关键在于限制竞争。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起反垄断立案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该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其他经营者进入该市场。国家发改委表示,如果发现违法,两家公司将被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至10%”的罚款。这一消息不仅引起了媒体的轩然大波,也引起了民众的极大关注。由于网速和网费问题长期存在争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网络提供商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一直饱受诟病。同时,据报道,截至2010年,我国平均宽带网速位居世界第71位,不到美国、英国等30多个经济合作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和日本,平均网速不过1兆比特/秒,但中国的上网费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到四倍。面对执法部门的强硬态度和公众的普遍质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于2011年12月2日分别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承认在互联互通、价格等方面确实存在不合理行为,并承诺整顿和提高互联网速度并降低宽带资费。“通过自查发现,中国电信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的互联互通质量没有完全达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没有实现充分的互联互通。同时,在提供专线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接入服务一方面,由于竞争和管理原因,价格差异较大。中国电信发表声明称。中国联通还表示:“自查发现,公司价格管理不到位,向互联网服务商提供专线接入服务,价格差异较大。”法学院教授黄勇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查两家公司的关键是“价格歧视”以及如何实现“互联互通”。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领域反垄断问题的调查,主要是针对接入价格。但如果A是竞争对手,购买的接入价格会比较高。它不是指对最终用户的垄断。2014年2月19日,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表示,调查中国电信价格垄断案主要是调查中国电信此外,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实施价格歧视。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占市场资源总量的90%以上,但并未实现充分互联互通,相关市场缺乏竞争。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验和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透露,在联通电信垄断案中,运营商提出一堆技术问题干扰调查,这些技术都是关于利益的。反垄断的作用是什么“对消费者来说,最重要的是提高消费者上网速度,降低资费,杜绝涉嫌垄断行为。”通报了整改情况。最近一次报告是在2013年12月23日和2014年1月7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向国家发改委报告。从报告和初步了解来看,互联互通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现实生活中,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整改措施究竟是什么?记者在北京公主坟某电信营业厅了解到,中国电信捆绑座机的宽带套餐2M每年1200元,4M每年1500元。“事实上,去年也是这个价格。”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并没有感觉到降价幅度很大,但不再推荐这款去年的旗舰套餐,因为“不划算”。目前推荐使用新的4M套餐,月付95元,但必须600元购买手机,还可以赠送189手机号。记者了解到,中国联通今年也推出了类似的服务。许昆林表示,调查期间两家公司必须充分互联。此前,有关部门协调了一项政策,联通要与中国电信互联互通,单向向电信支付13万元/G。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要求他们实现无偿安置。2012年以来,两家公司根据需求大幅扩充产能。本来他们之间的互联只有277G,现在增加到757G,翻了好几倍。徐昆林表示,自2013年1月1日起,两家公司实现点对点互联互通,互不结算,建立了有利于互联互通的良性基础。这次改革是反垄断的作用还是市场本身的作用?“今天的通信市场与三年前大不相同,各种技术的提升加速了整个市场的发展。”黄勇说,技术进步在其中起到了一定作用。评价。而“互联互通”等问题,仅靠企业自身改革难以实现。因为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与中国联通相比,中国电信的利益蛋糕更大。显然需要外部力量来动摇它的利益。同样从事IT业务的律师赵占平强调,事件本身涉及价格歧视、互联互通等问题,与民营企业准入无关,对民营企业没有直接影响。为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开辟道路针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表态,国家发改委应组织听证会,邀请电信行业相关人士、反垄断法专家、潜在当事人有利益的、有利益的竞争者、社会各界的代表出席,并就此事发表了意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反垄断专家李曙光表示,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既然介入调查,就必须给公众一个明确的、全面透明解释据记者了解,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两家公司表示,已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中止反垄断调查申请,如果国家发改委受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调查暂停申请经审查,本案调查结果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但要求其遵守申请时做出的“承诺”向执法机构中止调查。记者了解到,根据反垄断法承诺制(即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调查垄断案件时,经营者向执法机构承诺停止或改变特定行为的,法律执法机关认为经营者的承诺足以消除该行为,如无负面影响,可采纳承诺并据此作出决定,要求经营者履行承诺,案件侦查程序结束(对垄断行为的处理),国家发改委可以中止反垄断调查。对于“承诺”,从事反垄断相关业务的律师王文舒指出,案发后被曝光后,公众更加关注两家公司是否真的实施了价格歧视等垄断行为,这才是实质问题这种情况下。“承诺”决定是处理垄断行为的一种方式,是一种程序制度。承诺决定作为处理垄断行为的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必须谨慎适用,因为它不仅可能影响人们对实质性问题的看法,而且在适用中还可能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事实上,这个案子已经查了3年,长到人们还没有看到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开出的罚单,案子还没有结案。虽然案件尚未结案,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受到反垄断调查后承诺降低资费和宽带接入费,消费者还是享受到了一些好处。对此,黄勇认为,所谓“打虎”有效地彰显了反垄断法的威力。黄勇表示,此前国有企业对反垄断法比较陌生,一些涉嫌违法的行为,一些企业和行业协会仍认为是合法的。此外,通过对涉嫌垄断行业的调查,可以引起和促进决策者对行业管理制度的重新认识。“打虎”更深远的意义是引发对下一步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的价值重新评估,引入竞争机制,评估竞争政策的可行性和路径。垄断行业。黄勇表示,电信这样的垄断行业,从垄断到市场化逐步走向市场化,用了三年时间,可见反垄断并不容易。“三年来,从实施虚拟运营商牌照,到取消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圈地为王的格局逐渐被打破。”黄勇说。在对电信行业的调研中,受访专家认为,国家发改委的最终决定将对未来电信行业格局产生重要影响,为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打开大门。北京大学教授曹凤起表示,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将帮助民营企业进入一些垄断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