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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0家民营铁塔入驻激起共建共享生态

时间:2023-03-21 00:39:18 科技观察

近日,工信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中国铁塔以外的铁塔企业纳入共建共享范围。《意见》指出,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独立铁塔运营商纳入相应的共建共享协调机构,进一步完善共建共享协调机制。对于中国铁塔公司,《意见》要求加强规划衔接,充分统筹基础电信企业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建设需求,着力提升建设能力和交付时效。对没有能力承接或者不能按约定交付的建设需求,应当按照有关协议规定的期限向基础电信企业反馈。将民营铁塔纳入共建共享协调范围,扩大了共建共享的建设主体,对于提升整个通信行业的运营效率,促进电信运营商资产转型具有重要意义。——重资产向轻资产创新。中国铁塔相关人士对此评价:全国有近200家民营铁塔企业,其中不乏规模不小的企业。现在是时候将它们包括在内,这对每个人都有好处。电信分析师云青告诉《通信产业报》(网)记者,从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的实践来看,在共建共享的过程中存在价值链。在特定情况下,负责协调站点资源的律师和科技公司、评估和改造网络基础设施的专业机构、通信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后期基础设施服务都有可能发现价值。《意见》进一步拓宽了实施主体,为这些价值链上的合作伙伴进入共享共建事业提供了可能。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共建共享的大力推进将促使运营商调整战略,更加专注于为客户提供服务,而不是通过基础设施资源形成市场垄断地位。云擎表示,在网络基础设施失去构建竞争门槛的作用后,运营商意识到网络优势可能成为负担。不仅无法形成超越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反而不得不在协调和服务竞争对手方面进行投资。因此,剥离机房、铁塔等配套设施是更好的选择。与此同时,现代运营商面临着资产回报率和投资回报率的要求,这也使得他们放弃低回报项目的想法更加强烈。近期,美国电信市场有剥离数据中心等重资产的趋势。因此,市场有可能引导运营商调整经营方向,将更多的力量集中在新产品开发和大数据、云化等创新业务市场上。同时,在协调机制方面,云擎认为,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需要政府和市场双重力量的推动。政策制定者应授权基础设施共享或授权监管机构强制实施基础设施共享。同时,在必要条件下,将普遍服务基金用于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础设施覆盖的公平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该政策将对营造公平的商业模式起到积极作用。将民营铁塔纳入共建共享协调组织,也引发了业界对维护通信设施建设质量秩序的讨论。有网友评论:出发点是提倡共享,但社会上一些小铁塔企业施工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扰乱行业秩序。会不会有不良影响?到底能否助力共建共享?对于中国铁塔的影响,电信分析师马继华表示,将民营铁塔企业纳入共建共享协调机构,从目前的规模来看不会影响中国铁塔的地位,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层面。事实上,中国铁塔在合理平衡和满足三大基础电信公司建设需求、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总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意见》中有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三大基础电信公司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设施。铁塔公司建设应优先改造利用现有资源,能共享的原则上不再新建。统计显示,2015年承接铁塔项目需求58.4万座(含多年需求),交付48.5万座;2016年承接铁塔需求79.3万座,交付65.8万座。新建铁塔在行业中的占有率从过去的20%迅速提升到70%。按照中国铁塔成立前的共享比例,2015年相当于少建26.5万座钢塔,2016年相当于少建23.6万座铁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