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消息,工信部近日发文《开展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试点探索设立建立“高效审批、完善监管、守信自律”的告知承诺审批新模式。总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许可事项通知审批等方面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本方案所称通知承诺批准,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许可事项申请。电信管理机构将许可的具体条件、申请要求、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符合告知条件和要求,了解监管规定和法定义务,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电信管理机构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基于申请人的承诺。本次试点范围包括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公司(且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与总公司地址相同),在申请在中国境内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时,须经通知和承诺批准。其中,企业注册地址变更至自由贸易试验区外,不再符合试点条件的,应当退出试点,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许可。试点工作自2019年12月1日起启动,试点期间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执行。申请人有违法违规经营电信业务记录的,不适用通知承诺批准。申请人不选择通知承诺方式的,可依法按照一般审批方式办理。通过通知承诺审批方式取得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许可,与一般审批方式相同。相关阅读:工信部:谨防利用“携号转网”骗局5G来了,中国移动如何赋能千行百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