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掀起生态环保热潮,制造企业加大VOCs排放环保设施建设,满足VOCs排放要求标准。
然而VOCs治理设施混乱,导致企业花钱买“手铐”的悲惨后果。
也许大多数普通消费者对挥发性有机废气(以下简称VOCs)并不熟悉,但事实上,VOCs是空气污染源之一,也是雾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的罪魁祸首之一。
PM2.5是区域复合空气污染物的罪魁祸首之一。
而且,VOCs通过呼吸道、皮肤进入人体后,可能对人体呼吸、血液、肝脏等系统和器官造成暂时性和永久性的病变。
尤其是苯并芘多环芳烃,可直接导致人体致癌。
VOC对人体有害。
对健康极其有害。
当前,控制VOCs排放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重大实施任务。
为此,有关部门不惜关停一些涉污生产企业。
推动生产企业加大符合VOCs排放标准的环保设施建设。
然而,目前VOCs达标排放治理(简称:VOCs治理)现状依然混乱,这就造成了企业花钱买“手铐”的悲惨后果。
主要原因是一些VOCs处理采用了抄袭国际上很多文章的方法,没有进行定量分析,也没有针对污染物的处理方案。
可以想象,VOCs治理只需购买几台设备,组装起来就完成了。
其结果是,有害物质不仅没有得到有效处理,而且还向大气中排放新的污染物。
例如,VOCs治理渗透率较高的广东某城市,空气污染(臭氧)检测屡次超标。
主要原因追溯到很多生产企业的VOCs处理设备不但没有消除污染物,反而产生了新的污染物。
臭氧等污染物被称为“人间恶魔”。
1、活性炭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法由于初始投资较低,是目前使用最多的VOCs处理方法。
但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达标的VOCs排放,实际运行维护成本非常高。
同时,自然吸附和解吸管理难度大,适用性受多种因素影响。
不适合处理含有粉尘、水蒸气、乳化液等的废气,难以稳定环保。
而且,大量饱和活性炭的处理成本更加昂贵。
这种方法仅吸附转移污染物,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且容易作假以应对环境管理。
2、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目前大量使用的低功率低温等离子体,过去在厨房行业用于油烟处理。
不适合VOCs处理,并产生副产物和大量臭氧,会引起VOCs拉弧、着火等问题。
。
而且,大部分有机废气都是易燃易爆化合物。
等离子运行时产生的电弧很容易引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天津爆炸事件引起社会对其安全性的质疑,因此这项技术在各地逐渐被禁止。
3、光催化氧化 在UV光催化氧化技术的应用中,UV管的波长、光催化材料、反应时间、相对湿度、粉尘颗粒等都是处理VOCs成败的瓶颈因素。
一般认为光催化氧化法可以将VOCs完全降解为无毒无害的CO2和H2O。
但由于使用过程中反应时间短,挥发性有机物在光催化氧化后会生成酮、醛等较恶毒的化学物质。
中间产物,以及大量的臭氧。
4、微生物处理法:该方法适用性较差,仅适用于特定污染物;难以实现自动控制;菌株培养和筛选高效降解多种VOCs气体的优势菌株困难;反应部位受限,反应装置占地大,反应时间长。
因此,生物方法的应用中不乏修饰。
5、燃烧方式燃烧方式分为蓄热式燃烧技术(RTO)和催化燃烧技术(RCO)。
蓄热式燃烧(RTO)方式的燃烧室内温度一般不低于10摄氏度,甚至高达10华氏度。
因此,会产生燃料型氮氧化物。
有机废气催化燃烧(RCO)工艺中,由于采用自来水作为喷水进行预处理,水中的氯离子与有机物中所含的氯离子在催化燃烧室中极易生成二恶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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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处理设备上没有促进二恶英分解的高温装置。
因此,气体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将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为什么上述VOCs传统处理方法难以达标?有学者研究认为,企业过于急于求成,缺乏对VOCs治理的科学研究和机制分析。
他们只是想找到一些设备来实现它。
结果可想而知。
VOCs治理创新的成败,已经上升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共存的问题,也将关系到我国工业经济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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