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副主任受贿900万被判刑15年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公司)广播电视广告业务中心原副主任何勇案及业务部、市场部主任,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追缴个人财物40万元、赃款910万元上缴国库。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底至2010年,重庆电视台广告部业务科(后更名为重庆广电集团广告中心营业部)、科广告有限公司、重庆北松广告有限公司刘凯迪(另案处理)、桂龙药业总裁邱波(安徽)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利用合同内容相同,合同价格一高一低的事实。以两份广告合同的形式,将合同差价726.355万元据为己有,何勇从合同差价中收取205万元。2006年至2010年,被告人何勇、重庆小松广告有限公司负责人许书芳、湖南合力长荣商拓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尹跃林等人,谋求获取全天广告位,在重庆电视台相关频道投放广告。为谋取利益,他非法收受徐淑芳、尹岳林共计7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