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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规范区块链证据,司法链将走向全国统一

时间:2023-03-20 21:37:04 科技观察

最高法规范区块链证据,司法上链将走向全国统一规则,对数据上链前的真实性审查、区块链证据加固的确认进行了详细描述。近年来,最高法多次明确要求加强区块链在电子证据中的应用,各地法院也开展了试点工作。作为承载区块链证据的司法链,也将从自身发展走向国家统一。如何统一和规范区块链证据,验证链上证据的真实性成为实践中的关键问题。着力规范区块链证据最高法院对区块链技术电子存款的法律认可最早可追溯到2018年9月,修复和防篡改数据。1月21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更详细地规范了区块链证据的各种问题。《征求意见稿》共36条,明确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经当事人质证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内容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依法。特别是在区块链证据方面,用4条来强调:第十四条【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当事人提交的证据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经技术验证一致,推定证据材料上传上链后未被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证据的真实性,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第十五条【区块链证据审查规则】当事人对区块链证据提出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主要审查以下内容: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二)当事人是否与存证平台有利害关系,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三)存证平台信息系统是否清洁安全(四)存证技术和流程是否符合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要求。第十六条【上链前数据真实性审查】:当事人提出数据上链时不再真实,并提供证据证明或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节,要求提供区块链存储证据的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链上存储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说明具体来源、产生机制、存储过程等。链上存储数据的第三方公证。证人、相关佐证资料等。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作出合理解释,且存储在区块链中的证据不能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定证据的真实性。第十七条【区块链证据加固认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区块链平台证据存储相关技术问题出具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对区块链存储证据的真实性进行鉴定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鉴定。多位受访者告诉《链新》,这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广泛应用,对区块链证据做出了前所未有的规定,对实际办案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司法链:从个体发展到国家统一,可以预见,区块链证据将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司法实践。作为承载证据的“司法链条”,全国法院都在积极探索。2018年6月,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布开始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场景中的应用。并于当年9月宣布司法区块链正式上线,成为国内首家应用区块链技术解决纠纷的法院。紧接着2018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推出司法联盟区块链“天平链”,利用区块链的可信技术特性,提高电子取证效率。2019年10月,北京互联网法院首次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一键执行立案”。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天平链”已完成20个区块链节点的跨链接入,完成版权、版权、互联网金融等9大类25个应用节点的数据对接。链上电子数据超过1600万条,跨链通证存储数据量达数亿条。2019年3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网通法律链”智慧信用生态系统正式上线,汇集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营商,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仲裁委员会、南方公证处、广州公证处等司法机构,腾讯、平安、华为、百度、阿里、京东等数十家企业已纳入智慧征信生态。公开信息显示,广州互联网法院数据平台已成功对接司法服务、审判业务、指挥系统等多个数据源,涵盖司法文书、案件信息、绩效系统、工商信息、公安信息等。、社交网络信息等。对接诉讼服务网、金融快判、类案快判等系统总数据量2500万条,成功纠正问题数据1000余条。全国法院积极发展司法链具有积极意义,但也无法避免“各自为政”、链上数据不兼容等弊端。“各地法院各自发展司法链条,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又不能跨链条。目前,最高法院将考虑构建全国统一的司法链条,相关工作正在规划中。》2019年10月,一位接近最高法院的内部人士向《链新》透露。2019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链”建设情况及应用要求的通知》,指出:高级人民法院正在推进司法链应用,我们要不断研究、创新、拓展新的典型应用场景,及时将应用成果和工作经验总结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在全国法院推广普及,有效利用区块链2020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全国统一的司法区块链搭建平台,创新网上取证方式,解决电子取证难、存证难等问题。e、认证。资料显示,全国统一司法区块链平台基于蚂蚁区块链技术。省市法院21个,国家授时中心、纠纷调解平台、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27个节点建设。截至2019年8月,全国统一司法区块链平台和四级法院共完成了1.8亿多条数据的链上存储证据,支持链上取证和验证。2020年4月,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收到国家网信办第三批国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将统一地方“司法链”,形成统一标准,由最高法统一管理.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数据管理处处长陈宝贵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坚持“一个平台、两个网络、高权限、全业务”的司法区块链。》链上建设思路率先制定《司法区块链技术要求》《司法区块链管理规范》,指导和规范全国法院数据上链。链上证据的真实性是最重要的。虽然区块链的链上数据是公开、透明、不可篡改的,但链上数据必须与链下数据相对应。鉴于此,《征求意见稿》第18条特别提到数据上链前的真实性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提供区块链证据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上链数据的真实性。链上证据数据,或说明链上证据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第三方公证见证、相关验证数据等。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存储在区块链中的证据不能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定该证据的真实性。这意味着证明链上证据真实性的义务由提供者提供,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区块链取证按时间节点可分为‘入链前’和‘入链后’两个阶段。区块链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区块链证据的真实性在两个阶段都得到认可。区块链技术通常只能保证电子数据入链后的真实性,但无法逆转入链前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在一些涉及区块链证据审查的案件中,只有极少数案件在区块链证据上链前对区块链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主要集中在利用区块链证据存储平台进行网页爬取或是否上链。在过程取证期间,取证环境是干净的。“我们在北京丰台法院做了一些实践,就是做相关的技术规范,不仅是区块链技术本身,还有系统的安全性、证据的合规性等方面的整体评估,以及活动期间的检查和监督,确保生成的数据合规。”Trust创始人兼CEO、司法区块链专家马晨云对《链新》表示。目前区块链证书存储领域还面临其他问题。对证据保全的认识不足。其次,区块链存证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广泛使用证据存款。”“目前,全国法院已基本形成诉讼服务信息化、全业务在线办理的格局。未来,构建统一的司法链取证平台和综合纠纷处理平台,首先需要基于区块链相关技术,基于规范和业务需求构建应用平台,其次,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和规则,明确区块链存储和电子诉讼的相关制度标准,实现新旧电子证据系统衔接。最后将相关司法机构如公证处、鉴定机构、仲裁委员会、法院等单位连接起来,形成生态,通过技术+系统+司法机构共同推进平台建设。”张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