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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江放弃上诉死刑缓期决定今日生效

时间:2023-03-20 20:20:30 科技观察

中国IDC圈8月2日报道: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趁虚而入其职务受贿746万余元,最终以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据本报报道)——副部级,张春江是中国电信行业最高级别的官员。昨天是张春江10天上诉期满。张春江的辩护律师周新光表示,张春江已放弃上诉。现年53岁的张春江,事发前曾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信息产业部副部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后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去年9月10日,张春江因涉嫌受贿罪被捕。张春江的案子与其大学同学宋世存和多年好友张瑞之间的经济关系有关。今年7月22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张春江收受北京亿迪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士存、北京阳光嘉信董事长杨瑞宁的多笔财物。广告公司,和老公张锐。折合人民币746万余元。法院查明,张春江利用职务便利,协助宋世存承包辽宁邮电设备公司的手机供货业务,并协助宋世存向网通供应商追回欠款。此外,张春江还帮助张锐妻子所在的北京阳光嘉信广告公司成为中国网通的品牌推广机构,使后者在三年内从网通获得了2亿多元的广告费。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春江收受巨额贿赂,情节严重,应当以该罪判处其死刑。鉴于张春江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良好,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最终决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张春江有权在一审判决宣判后10日内提出上诉。昨天是张春江10天上诉期满的日子。张春江的辩护律师周新光表示,张春江表示“放弃上诉”。据悉,张春江目前被关押在秦城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