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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不会取代第三方支付

时间:2023-03-19 17:15:20 科技观察

近日,前央行行长、现任中国金融学会会长周小川发表讲话称,央行推动数字人民币的观点货币是取代第三方支付目前的作用是一个虚假的说法。从官方定义来看,央行数字货币简称DCEP,由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两部分组成。前者是数字货币,后者是电子支付;主营业务为数字钱包。因此,无论是其依托的网络资源背景和流通渠道,还是所承担的基本功能,DCEP与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确实存在天然的重叠,理论上必然会与第三方形成市场竞争关系。-派对付款。据周小川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明确将DECP定位为两级体系,即中央银行是数字货币的发行方,商业银行负责数字货币的存储保管,其他机构用户通过商业银行存取款。这样,虽然都是法币,但将数字货币放置在不同的数字钱包中所获得的安全信用是不一样的,即存放在商业银行数字钱包中,本质上被视为央行负债,受作为最后贷款人的央行保护,安全性非常高,放在第三方支付数字钱包中,体现为商业银行对用户的责任。如果第三方支付倒闭或倒闭,数字货币将难以保全。从这一点来看,作为一种支付手段,DCEP的竞争优势显然是第三方支付无法比拟的。更详细的对比发现,由于国家信用背书,DCEP获得了无限法偿的特性,即任何交易场景都必须无条件接受。相反,第三方支付存在业务壁垒,不同平台之间存在相互不认可和差距的障碍,比如支付宝和微信不能互相转账;另外,数字货币代表的是M0,就像用户离线使用纸币一样,不需要经过任何中间环节就可以完成支付,但是如果是第三方支付的话,这时候必须先通过转账的方式获得数字货币来自商业银行,然后支付过程必须经过清算过程,所以第三方支付中的数字货币实际上是M1和M2;而且更重要的是,数字货币采用松耦合模型,即用户可以将数字钱包与银行账户绑定,或者依靠数字钱包独立运行支付,这样在依赖在线支付的同时,DCEP还可以线下支付,比如手机之间“碰触”完成转账。但不同的是,第三方支付采用的是紧耦合模式,所有的支付都必须绑定一个银行账户,而且必须在线完成。因此,从支付效率的角度来看,DCEP作为一种支付方式,要比第三方支付简单快捷得多。正因如此,DCEP被誉为覆盖全场景的“超级钱包”。如果DCEP能够运营钱包业务,对第三方支付的挤出和替代效应在所难免。目前,第三方支付除了依托平台收取服务佣金外,还通过支付吸引流量,发展衍生业务,如互联网小贷、货币基金、理财保险等。同时,第三方支付也可以依托支付数据拓展征信和风控相关业务,比如支付宝旗下的芝麻信用,此类产品已经落地酒店、共享单车等场景。更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可以凭借数据积累,准确捕捉和发现用户消费偏好和需求倾向,不断创造新场景,从而增强用户粘性,进而对核心原有业务构成有力支撑。然而,如果DCEP进入支付市场,缺乏竞争优势的第三方支付,不仅将面临大量用户流失的风险,盈利渠道和空间也将被残酷挤压,衍生和衍生半径扩张业务会萎缩,也会中断。风险,原有依赖流量的业务也会受到影响,极端情况下不排除第三方支付机构批量倒闭倒闭。不过按照官方的设计,DCEP虽然理论上有支付本能,但本着“政府归政府,市场归市场”的基本原则,央行是肯定不会参与的。数字货币数字钱包的运作,但在充当数字货币发行的同时,主要负责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质性技术和金融的监管,而不像原来的纸币那样离开银行机构,中央银行在很多情况下无法获得货币流动状态。依托数字钱包,中央银行完全可以及时捕捉货币活动。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的数字货币的监管也会更加有效。因此,从支付工具管理的角度来看,与第三方支付利益密切相关的主体只有商业银行。说白了,未来的政策是否允许商业银行将数字钱包作为其在支付市场的业务支柱?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央行对商业银行在整个数字货币体系中的作用的相关规定其实是非常严格的。很明显,商业银行是数字货币存储的唯一承担者。这种身份定义实际上赋予了商业银行存储数字货币的特权,就像存储以前的现金货币一样。商业银行通过用户的数字钱包吸收存款和支付利息。,还可以开展对外贷款及开展相关理财等衍生业务。存贷差也是数字货币时代商业银行盈利的主要方式。此外,商业银行负责用户数字钱包的管理,这也是数字货币衍生出来的一种特权。管理数字钱包原则上收取管理费。但基于获取存储用户的需求,此费用对C端用户(Private和Corporate)免收,但如果第三方支付是为了实现账户充值,即转入数字货币在用户在商业银行的数字钱包到支付账户,此费用不可抵扣,而是由第三方支付承担并合规支付给商业银行。每个人都应该分享这顿饭。商业银行在通过运营K基(借记卡、信用卡等)获得数字货币支付市场份额的同时,也可以以运营DCEP为主体,打通盈利渠道,无需进入支付领域市场抢仓。因此,数字货币的推出只代表基础货币形态的变化,即从有形的法定货币到无形的数字货币,从现金社会到无现金社会,但原有的货币管理制度不会有太大变化。支付渠道和场景不会发生变化,这决定了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的关系仍然是合作的。DCEP作为一种支付方式,仍然是多元化和相互兼容的,其流通载体不会完全脱离第三方。支付渠道。做出这样的设计,不仅可以降低货币数字化升级中的转换成本,还可以维护央行和商业银行的合法地位,更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一股强大力量,拥有230多家国内支付机构,不仅是打造各类消费场景的核心驱动力,也是中小微企业和居民投资理财的重要服务商。如果将DCEP作为支付工具,完全替代第三方支付,无异于传统支付系统的回归,这也是监管者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还有一点必须强调的是,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在内的众多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在非洲、东南亚、南美等海外市场拓展消费场景。有利于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虽然第三方支付的地位不会因为数字货币的落地而动摇,但并不代表DCEP不会对第三方支付形成任何改革推动力。一方面,DCEP采用松耦合的账户管理模式。许多以前使用现金支付的用户可以轻松转换为数字货币用户。同时在市场上,不排除平安钱包、苏宁支付、拉卡拉等第二阵营的中小支付机构通过自身创新抢占增量支付用户,或选择与进入中国市场的PayPal等国外支付巨头合作。合作竞争市场;另一方面,在浸润C端支付用户的同时,B端用户也成为第三方支付攻击的重要方向。如果受到影响,支付宝和微信财付通的垄断格局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被肢解和稀释。市场或将形成“两超多强”的第三方支付新格局。更需要强调的是,数字货币需要更强的技术响应和场景拓展能力。因此,保护??存量市场、拓展增量市场,未来支付企业只能着眼于智能化、个性化、快捷化、安全化、便捷化。唯有精耕细作,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跳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