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爷已经八十多岁了,腿脚还算利索,平日里也逛街。
半个月前,他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智能手表”的广告,介绍这款手表可以打电话、定位位置。
它的功能很多,特别适合老年人使用。
出门怕摔倒的周大爷爱上了手表的通话功能,就花1元钱在手表上通过手机“邮购”。
然而,拿到手表后,我却无法使用它。
为此,周大爷夫妇前往通讯单位寻找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经过反复测试,手表仍然无法正常工作,而且大家还发现这款产品甚至没有品牌、制造商等信息。
那只是一个“三无产品”。
于是,老人联系了卖家,要求退货。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然而,周叔叔在12月22日向卖家提出退货要求,而时至今日,对方仍在以各种理由拖延。
对于这一情况,第一眼记者也进行了核实。
通话过程中,对方既无法告诉我手表品牌或其他产品信息,也无法立即办理退货手续。
他只是要求卖家继续“等待”。
周叔叔对这种态度很生气。
他感觉自己被骗子给骗了。
周叔叔的妻子王阿姨表示,这件事发生后,她仍然建议老年朋友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去实体店买东西可能会相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