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scirtt创建函数时,执行1.将原型属性添加到函数2。将构造函数属性添加到原型对象,此属性保留对函数f的引用。
让我们以创建功能为例:
JavaScript中的所有内容都是一个对象,并且该函数也是对象,因此您可以直接定义该变量为函数。通过函数点的值获得的值是分配函数点的值。
创建函数时,将添加原型属性。可以通过实例对象获得通过原型属性添加的方法和属性,也就是说,点对象获得的值是函数
函数实例对象没有原型,只有proto实例对象的属性是函数点的对象。如果有返回对象,它是返回的对象。
将函数实例对象分配给点,并且不会将属性值添加到原始函数的原始原型中。
练习以下
var objfn = function(){this.name =“ ch”;this.school =“ yan”}
不明确的
var obj = new objfn()
不明确的
OBJ
objfn {name:'ch',学校:'yan'}
var obfn = function(){this.user =“ isme”;返回{add:“ nc”,观看:“ sun”}}}}
不明确的
obfn
i(){this.user =“ isme”;返回{add:“ nc”,观看:“ sun”}}
var obfn()
不明确的
ob
{add:'nc',观看:'sun'}
var od = function(){this.day =“星期日”;返回“我爱”}
不明确的
OD
i(){this.day =“星期日”;返回“我爱”}
var o = new OD()
不明确的
o
od {day:'周日'}
实例对象增加了新属性,不会将属性添加到构造函数的原型属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