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4.5级唐山地震发生后,浙江省台州市部分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有关唐山地震的不当言论,引发众多网友的愤慨。不到3小时,肇事者就被警方抓获。近年来,涉及不当言论和虚假新闻的网络事件时有发生。那么,言论自由是一种什么样的自由呢?互联网不受现实世界的法律约束?言论自由是法人自由的延伸,是公民发表意见的自由。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同时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或者其他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合法权益。”自由和权利”。言论自由的基础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而不是单方面赋予某人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超出底线的自由不仅不受保护,还会受到惩罚。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治理有法可依。作为规范社会关系的法律,适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虽然互联网创造了无国界的虚拟世界,拓展了人们的行为空间,但主体互联网的人毕竟是现实社会中的个体,我们在互联网上的行为依然如故,是真实行为的体现。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互联网,应当遵守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利用信息网络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可以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修正案(九)》还增加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微信群、QQ群、微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等各类网络交流工具的责任和义务。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畅所欲言、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空间。网络空间的开放自由必须以依法合规为前提。有必要促进自由和确保秩序。依法建设良好的网络秩序,需要人人守法,任何言行都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要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互联网健康运行的轨道上健康运行。法治;要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网民理性发言、依法上网。总之,任何自由都是有界限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的开放和自由,必须以依法合规为前提。就像现实世界一样,网络世界也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