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看到很多被解雇和辞职的例子。如当天通知,次日即可停止使用。没有补偿?案例:毕业不到一年,在上海一家中小型游戏公司从事开发工作。正处于考虑辞职的纠结期,结果被辞退了。提N+1我高兴,欣喜若狂,但麻烦的是现在好像不好找工作。工作能力应该没有问题。直接领导不知道,我跟他说了。高层是怕我把这种不加班的风气传给同事吗?.这个理由很粗暴。我觉得气氛是这样培养起来的。只要把不加班的人开除,用来威慑,那么只加班的人就会被甩在后面。长此以往,行业内的加班风气就会形成这样。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是在劳资关系初步紧张的过渡时期产生的一部法律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劳动合同法是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渐成熟、劳动关系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产生的一部法律。先翻开劳动法,仔细阅读,划重点。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在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的情况下,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部分内容)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商议)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试用期内、强迫劳动、不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部分删除)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四十四条延长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和无补假不得低于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不得低于工资的300%。(部分删除)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第七十九条。发生劳动争议后,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部分),然后打开劳动合同法,仔细阅读,借鉴一个关键点。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已连续十年为雇主服务。(部分删除)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作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部分删除)第十九条合同期为三个月至一年,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一年至三年(以下),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部分删除)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部分删除)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期间,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部分删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继续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部分删除)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部分删除)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加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非工作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部分删除)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工作期限届满(部分删除)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五)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并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法(部分删减)第四十七条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三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部分删除)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补偿金。(第八十七条为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已删减)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详尽得多。下面我们简要总结一下要点。在试用期内,必须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80%。试用期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可提前三天终止合同。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追加一个月工资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续约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否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裁员的情况下,您需要保留您的工作能力证明、考勤记录、公司谈话录音,以备日后维权之用。维权途径:谈判、仲裁、诉讼最后,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简单学习劳动法只是为了应急。当然,我还是不想能够派上用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