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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主权、资源和网络安全的目的

时间:2023-03-19 23:18:55 科技观察

网络空间是人类创造的新的生产生活空间,是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空间”。每个国家在这个新的人类空间中占据了多少领土?它有什么特殊资源?这是一个涉及网络主权和网络资源所有权的重大问题。这个问题回答不好的反面例子比比皆是,也是我现在网络空间内忧外患的根源。1、网络空间主权和资源主权从来都不是空的,而是对真实“物”的占有。这里所说的“物”,是指主权范围内的一切资源。例如,土地主权是指拥有土地领土内的一切资源,包括土地、矿产、物产、水和劳动力。没有资源的主权是没有意义的;不占有一切资源就意味着不完整的主权,就像德国、日本、韩国等有外国驻军的国家,其陆海空主权是不完整的。陆海空天如此,网络空间亦然。网络空间中一个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资源是数据。因此,一个国家拥有的数据量决定了其网络主权的大小。数据越多,主权范围就越大。这种基本认识已经到了必须澄清的地步。我国网络空间的内忧是,大型网络公司和电子商务平台形成了“网割”,就像当年的“军阀割据”;有很多“领导党”,即出卖国家利益的个人、企业和团体。无论是割据还是入侵,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夺取数据资源,瓜分我们的主权。当前的严峻形势,用主权沦陷来形容并不过分。此外,数据是生产力的一个因素,也是一种资源。如何有效利用数据资源并将其转化为价值?最关键的前提是数据的归属必须清晰。我国网络空间的主权属于国家,因此可以认定,所有数据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作为个人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属于个人。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在权属清晰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适当的政策、法律、技术、经济等手段释放数据的使用权,释放数据的价值。这就好比我们先要明确土地资源的权属,然后放开有限的使用权,让它发挥作用。二、网络安全的根本目的网络安全最根本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宣誓网络空间的主权,二是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切安全措施都是围绕数据展开的,都是为了数据抢占、数据保护、数据价值最大化。宣誓网络空间主权,就是要确保自己的数据资源不被掠夺、不被窃取、不被破坏;同时,我们要最大限度地获取数据,从而扩大我们网络主权的范围,打造“以我为主的全球网络管控能力”,构建网络人类命运共同体。后者是我们目前极其薄弱的环节。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首先要声明所有现有的和未来的数据资源都是国家所有,打破“网络割据”;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细化数据安全等级和使用范围,按需释放使用权,合法、合规、合理地开发和使用数据资源,以及数据交易、租赁、租赁等商业活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数据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积极防范个人权益可能受到的侵害。技术伦理等有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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