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这并不严重。
这种唯利是图的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如今,网络上此类淫秽小说大量存在,污染网络空间,腐蚀青少年心灵,诱发犯罪。
这类小说的传播者作者以及相关网络平台都应该受到严厉惩处。
这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
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整顿,给网民一个干净的空间。
凡是写、传播这种小说的人,都是彻头彻尾的无良之人。
他们没有公共道德意识,没有道德底线,没有良知。
他们只看到金钱和自己一时的利益。
他们不知道有多少年轻人。
被污染、中毒,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有多少父母哭泣着,无法代替误入歧途的孩子;多少家庭失去了欢笑,甚至分崩离析。
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不要成为像邪路那样的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那些淫秽小说的作者和传播者,你们没有孩子吗?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吗?奉劝那些人赶紧改正恶行,停止危害社会! ! (图片来自网络,文图无关)偶尔会看一些科幻历史书籍或者影视作品,但是网络小说我基本不看,对网络小说也很陌生耽美小说圈。
收到悟空先生的回答邀请后,我迅速查找了相关资料和新闻报道,对刚刚发生的这起引起热议的案件有了一些基本的了解。
现在我想和朋友们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本案女主笔名“天一”,是一位文艺作者。
芜湖新闻联播11月16日的一篇报道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主要内容如下:安徽芜湖市耽美作家作者天一(化名)因制作、销售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刑。
他一审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六个月。
据报道,天一公司不服判决,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案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对于该事件的看法也逐渐分成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那些无视道德和法律约束、污染网络空间、腐蚀青少年心灵、唯利是图、诱导他人犯罪的人应该受到严惩。
没有严厉的惩罚,不足以让人震惊,也不足以支持法院的判决。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大多数是成年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孩子的父母。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量刑过重。
原因大致有三点:1、天一虽然非法出版、销售十八禁色情文学作品(色情小说),但总共仅获利15万元。
与那些动辄贪污、挪用公款数百万、数千万、甚至上亿飞蛾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十年刑期太重; ②.天一案的量刑比其他包括性侵、监禁女童等恶性性别暴力案件要重,量刑确实缺乏说服力,但也让人失望的是,妇女儿童的安全没有得到至少同样的关注; ③.我国没有出版法,没有文学艺术作品的分类制度,也没有书号、期数等“合法出版”的门槛。
说白了,“非法出版”的很多先决条件都被忽视了,这些责任不能全部推到一个“漂亮”的作家身上。
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大多是年轻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青少年和耽美文学创作者。
说实话,第一次看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觉得这句话有点严厉。
不就是非法获利15万元吗?整理完之后,我开始支持第一种观点。
理由如下: 私下出版、传播淫秽书籍或视频,无论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不允许的。
天一的书《攻占》描述了男人之间的爱情,其中有很多性描写。
内容肮脏,是不折不扣的色情小说。
警方侦查发现,其通过网络渠道销售7000余份,非法获利15万元。
虽然利润数额不算太大,但对社会的影响却是非凡的。
7000多本书的购买者可能是7000多名处于成长发育期的青少年。
他们大多数是中学生、大学生,甚至小学生,这本书教会了他们什么?这对他们不成熟的心灵有何影响,难道不值得深思吗?就我个人而言,考虑到其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我认为这个判决并不算太严厉。
这正在毒害我们的下一代。
我们辛辛苦苦培养的孩子,可能会因为读了这样的书而产生一些不好的心理变化,影响他们的学习、身心,甚至人生观的塑造等诸多方面。
产生负面影响。
建议网络创作的朋友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所在平台的管理规定,不传播、创作(制作)低俗、暴力、黑暗、色情等作品。
内容;创作出更多积极向上的作品。
、正能量、能够净化心灵、洗涤灵魂的健康作品,把我们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正确的方向上,成为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的合格的互联网企业家,为人民撑起一片洁净的互联网天空。
与您的朋友分享!术语释义:①耽美——“耽”是沉迷的意思;着迷。
“美”指的是美丽的事物,尤其是美丽的年轻人。
痴迷于美,就是沉迷于美,沉迷于美少年的喜爱。
②“丹笔文学-”一词最早出现在日本现代文学中,是反对“自然主义”文学而提出的另一种文学写作风格。
还有“耽美派”,其初衷是反对主要揭露人性丑恶一面的自然主义,想寻找感性之美并陶醉其中,以追求文学的意义。
耽美在日语中发音为TANBI,意思是“唯美、浪漫”。
当今的耽美文学作品很多都充满了色情、暴力的内容。
这种现象令人担忧!我的看法和大家不一样,并不是因为她是我老家!为什么我觉得很重? 1、现在很多微信渠道传播色情视频。
只要加入这个群,每天就会有大量的色情视频,包括成人、人类、动物、儿童等,这应该算传播比较广泛了,比传播色情内容危害更大出版物,对吗?如果与本案中传播淫秽物品相比,无期徒刑并不夸张,这些人为何敢?我想一旦犯罪严重,违法所得就被没收几天。
十年以上的刑他们也不敢吧? 2、网络直播大家应该都不陌生。
网络直播这几年应该很流行。
公安机关还发现,网络直播中存在不少淫秽表演。
这应该比这起案件的情况严重得多,但他们为何疯狂如野草?成长是无止境、永无止境的吗?我认为违法成本还是太低了。
如果像本案一样判刑10年以上,应该得到有效遏制。
3.毒品犯罪是有目共睹的。
近日,某明星7月出狱,本月因吸毒被捕。
为什么他一出来就这么快就找到了毒品的来源?他为什么会复发?为什么他能很快找到毒品来源,却找不到公安部门?吸毒成本也太低,无法吸引毒贩!如果吸毒成本提高到10年或者更长,我想吸毒的人会更少,卖毒品的人也会更少!对比上述案件,我认为本案的量刑标准过高(仅根据事实)。
总之,打击犯罪,我还是希望加重量刑,减少犯罪!如果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