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是我国为了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活动,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制定的一项行政法规。该办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或者使用通信网络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该办法,通信网络按照其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和用户合法权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一级至五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五级为最低级别。具体的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不同等级的通信网络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实施技术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置安全事件等。同时,不同等级的通信网络也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包括向有关部门报告建设、运营、维护或者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等。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必要之举。该办法为我国通信网络建设者、运营者、维护者和使用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方针,也为我国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